(1)按照单位编码在对帐本上核对专管员姓名、手机、欠费情况,不相符的请说明情况以便修改。
(2)在对帐本上用“√”划出要申报的月份,用“O”标明已缴费月份。
(3)因系统要求当月增减必须当月完成,当月没有完成只能按下月处理,同时欠费超过一个月系统自动锁死对单位进行业务操作并自动开始计算滞纳金,所以要求各参保单位必须按月申报,并按缴费通知单上的帐号和金额及时转帐,及时到我中心财务科开具发票,转帐和开发票时必须注明所属月份,长期无人员变化的单位可提前将后几个月的失业保险费提前转入,并按期进行结算,不然因此造成的后果企业自付。
(4)对于人员变化的申报,增减报表上企业经办人员必须签字,单位盖章。
(5)对于申报人员增加的单位,请按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新增(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社险函[2006]60规定)。
(6)申报新增人员必须带U盘按要求报表,申报人员减少必须注明个人编码;报增、报减下计划当月必须同时完成。
(7)参保单位申报必须在每月5至28号前来办理,28至5号因清理帐务不予接待。 (8)新参保单位要具备的资料有:社会保险登记表、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人员增加报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复印件。新参保单位一律按当月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