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和《就业促进法》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促进就业,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决定2008年继续在全国组织实施"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和"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四项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同时明确了活动组织、服务对象、时间安排、活动要求,确定了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100家重点联系城市(四川省有成都、绵阳、乐山和宜宾四个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