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要求,以促进就业为目标,推动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以创业促就业,以提高技能水平为手段,以实现再就业为目的,强化下岗失业人员和失地无业农民的职业技能培训,我市决定在“十一五”期间,面向全市下岗失业人员和失地无业农民实施再就业技能培训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和失地无业农民再就业为目的,通过开展针对性、实用性强的职业技能培训,并提供相应的技能鉴定和技能岗位对接服务,提高下岗失业人员和失地无业农民的再就业能力、职业转换能力,以切实提高劳动者技能水平来尽快实现再就业。

二、目标任务

   (一)目标任务:200620105年内,全市组织15(每年3)有再就业愿望的下岗失业人员和失地无业农民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培训后再就业率达到60%以上,切实提高职业技能水平。

   (二)工作要求:实现再就业培训与技能鉴定的紧密衔接,提高技能岗位对接服务成效和培训后的再就业率;通过组织再就业技能培训,使劳动者的再就业能力和职业转换能力有明显提高。进一步形成政府扶助,市场导向、社会参与、灵活开放的再就业技能培训新格局。

三、工作内容

()加强再就业培训定点机构建设。广泛发动社会各类教育培训资源,为下岗失业人员和失地无业农民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通过资质认定和评估,在现有再就业培训基地、职业院校、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和民办培训机构中,按照“条件公开、平等竞争、合理布局、择优认定、社会公示和公布”原则,确定一批社会信誉佳、专业特色强、培训质量高、就业效果好的职业培训机构作为实施再就业培训的定点机构。定点机构要根据市场需求调整专业设置和课程内容,突出专业特色,打造专业品牌。建立对定点培训机构进行考核评估的制度和办法,确保培训质量和就业效果。

(二)提高再就业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定点培训机构要结合劳动力市场需求,进一步密切与用人单位的沟通和联系,大力开展订单培训和定向培训,使培训与就业紧密结合。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和用人单位岗位规范要求,强化职业技能实训,突出操作训练,提高下岗失业人员和失地无业农民的岗位适应能力和职业技能水平。结合本地实际,开发和选定适合下岗失业人员和失地无业农民自谋职业的技能培训项目。根据下岗失业人员和失地无业农民的特点和需求,采取日夜校、长短班、送教上门以及远程培训等多种灵活的方式和手段,方便其就地就近参加培训。

()实施职业技能鉴定,提供技能水平认证服务。对参加再就业技能培训并有鉴定要求的下岗失业人员和失地无业农民,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要主动提供鉴定服务,对其职业能力进行客观评价;对鉴定合格的,按规定发放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也可结合生产服务岗位需求,开展下岗失业人员和失地无业农民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

()切实搞好就业服务,促进技能岗位对接。加强劳动力市场和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推进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与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实现信息联网,强化就业信息对职业培训机构的引导和服务。公共职业介绍机构通过多种方式,公告定点培训机构和培训项目信息,提供政策咨询和配套服务。广泛开展职业指导,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和失地无业农民根据市场需求和自身特点,选择合适的培训项目参加培训。继续实施“技能岗位对接行动”,加强就业信息、职业介绍、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社会保险服务等工作。改进服务方式,面向下岗失业人员和失地无业农民开展专项就业服务活动,切实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和失地无业农民尽快实现再就业。

四、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任务。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再就业培训工作重视程度,将其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和考核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再就业培训工作的目标责任制。要根据本计划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专项实施方案,切实抓好组织实施。并逐步建立培训、鉴定和就业服务有机结合,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和失地无业农民技能再就业的长效机制。要加强与财政、教育、物价、银行等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强化与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联系沟通,形成整体合力,共同推动再就业培训工作。

()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广泛发动社会力量。要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共同推动再就业培训政策落实的合力。要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组织开展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的再就业培训,充分发挥技工学校,就业培训中心的骨干作用,鼓励和引导各级职业培训机构主动承担再就业培训任务,继续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和民主党派,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再就业培训,不断完善社会化培训网络,齐心协力做好再就业培训工作。

()认真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推动再就业培训深入开展。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各级财政促进就业再就业资金中落实培训和鉴定补贴经费,根据培训和鉴定的实际成本,合理确定补贴标准,对符合条件的人员给予相应的培训和鉴定补贴。

()加强督促检查,健全培训效果评估机制。要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经费补贴与培训质量和促进就业效果挂钩的机制和办法,根据培训合格率、职业资格证书取得率、就业率以及培训计划落实情况,对定点培训机构的培训服务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和业绩考核。要加强动态管理,建立必要的奖惩制度,经业绩考核成绩突出的进行表彰和奖励,并增加其培训任务;对业绩考核不合格的要责成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要取消其定点培训机构的资格。

(五)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图书图画等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各级政府制定的培训就业政策,宣传提高职业技能对促进就业的重要性,宣传在再就业培训工作中取得突出成效的先进单位及其经验做法,宣传下岗失业人员参加培训后成功实现再就业的典型事例,引导更多劳动者参加培训,提高技能,实现技能再就业,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再就业培训工作的良好氛围。

    附:绵阳市城镇技能再就业五年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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